道德律法适用于非信徒吗?
在去年七月份的”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中,我们看到信徒应遵守道德律法,而且他们是靠着内住的圣灵,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但, 一个罪人在相信基督的福音之前, 道德律法是如何地适用于他? 道德律法对一个一直继续拒绝福音的罪人的意义是什么?道德律法对非信徒有哪些功用?非信徒有必要遵守十诫吗?
十诫亦被称为道德律法因为它是与道德行为有关,同时也是为了使它与民事律和礼仪律(宗教律)区分开来,而且民事律和礼仪律两者都只是过渡性所要履行的义务。十诫(道德律) 是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它是建立在人与他们的创造者(上帝)之间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十诫的权威性不受时代的限制。威斯敏斯德信条(WCF)第十九章五节教导,道德律对所有人都有永久性的约束力,无论他们是在基督里称义的,还是非信徒都得顺服。[罗伯特·肖(Robert Shaw)威斯敏斯德信条19.5:道德律永远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不管是已经称义的人,还是其他人,都当顺服(罗马书13:8,9;以弗所书6:2;约翰一书2:3,4,7,8);这不仅仅是因其所含的内容,也是因其颁布者造物主上帝的权威(雅各书2:10-11)。这种责任, 基督在福音中, 不仅丝毫没有废掉, 反而更加强了 (马太福音5:17, 18, 19; 雅各书2:8; 罗马书3:31)] 。
然而,律法对重生之人和未重生之人有多重和不同的功用。对于一个还活在罪里的未重生之人, 道德律法的功用是制止他犯下更多的罪恶 (提摩太前书1:9-10; 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2卷7章10节) 并且使他们认识到人性的全然败坏与可悲 (罗马书3:19-20; 7:7-9)。就如卫生间的灯具可以把洗手间照得通体明亮,上帝的律法揭示了未重生的人的道德污秽。[《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WLC96问:对未重生的人,道德律有什么特别的用处?答:对未重生的人,道德律的用处,是在于(一)唤醒他们的良知,使他们逃离将来的愤怒(提摩太前书1:9,10),(二)促使他们归向基督(加拉太书3:24);(三)如果他们继续处于罪境之中,继续行罪路,就使他们无可推诿(罗马书1:20,比较罗马书2:15);(四)并处于罪所带来的咒诅之下(加拉太书3:10)]。
因此,道德律可使未重生的人发觉到他们非常需要基督,并将他们引向完全充足(all-sufficient)的主耶稣基督那里,成为他们的救主(罗马书7:7;加拉太书3:23-25;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2卷7章6,7节)。举个例来解释, 如果我不觉得自己肮脏, 我就不会想到要去清洗。如果我不相信自己已迷路,我就不会期待救援者出现眼前,接受帮助。但, 如果我发现自己其实是又污秽又无能的, 我必然会寻求一位救主并乐意接受祂。
如果那些未重生的人,继续行罪路,并且到最后还是拒绝那惟一能拯救罪人的救主,那么,道德律将使他们无可推诿(罗马书1:20;2:15;约翰福音3:18,36)。如果未重生的人不奔向十架, 那么, 在末日时, 道德律便成为他们受审判的准则了。
然而,律法对于一个蒙上帝恩典重生的人,是有着完全不同的功用。就如车辆前的车头灯让人知道该怎么行走, 律法将引领重生之人行走正途, 照主所行去行, 一直到人生路途的终点 (约翰一书1:5-7) 。道德律使基督在他们的心里更觉宝贵,因为基督为他们的益处成全了道德律,替他们承受了咒诅,并使他们从圣约律法之下得释放,由此激发他们对祂更有感激之心(加拉太书3:13;4:4-5)。道德律使他们认识上帝的旨意, 并约束他们的行为 (弥迦书6:8) 。道德律成为他们自我检讨的标准,使他们发觉心中和生命里的污秽而保持自我谦卑的心态,忠诚地倚靠基督,同时激发他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追求圣洁(腓立比书3:10-14;彼得前书1:15-16;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第二卷7章12节)。此外, 道德律可助他们自我鉴察, 确定自己对上帝是真诚的, 尽管他们在职责上有很多各种各样的缺点与失误但内心确实是喜爱上帝的律法。(约翰一书3:19; 罗马书7:22, 25; 哥林多后书1:12) 。[罗伯特·肖 (Robert Shaw) 威斯敏斯德信条WCF19.6; 《 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WLC97问:”对已重生的人, 道德律有什么特别的用处?”答:对于已经重生,归信基督之人,虽然道德律对他们已经不再是行为之约(罗马书6:14;罗马书7:4,6;加拉太书4:4,5),他们既不因之称义(罗马书3:20),也不因之定罪(加拉太书5:23;罗马书8:1);但是,除了与所有人共同的用处之外,道德律还有特别的用处,就在于向他们显明:(一)因为基督为他们的益处成全了道德律,替他们承受了咒诅,所以他们对基督有何等的亏欠(罗马书7:24-25;加拉太书3:13-14;罗马书8:3-4),(二)由此激发他们更有感激之心(路加福音1:68,69,74,75;歌罗西书1:12,13,14),并且使他们更加谨守,以道德律为顺服的标准加以遵行,从而表达出感恩之心 (罗马书7:22;12:2;提多书2:11-14)]。
因此,上帝的律法对所有人,无论是得救的或是未得救的,都有好处(申命记10:12-13)。上帝赐我们律法绝不是为了使我们因律法称义, 律法是不可能使我们称义的, 但却能让我们知道该如何按照上帝的的教导而行。对于一个未得救的人,律法是好消息因为它能引领罪人奔向救主,悔改而得救,并从本应担当永远的罪刑中,被拯救出来。律法对于一个蒙上帝恩典得救的人是好消息, 因为律法使他根据上帝的律法而行事为人, 蒙上帝的喜悦: 生活里效法主耶稣。了解了律法的各种功用,便更加激发我们全心全意地遵守律法。
[《威斯敏斯德大教理问答]》WLC94问:”堕落之后,道德律对人还有什么作用呢?”答:堕落之后,没有人能靠道德律臻达公义和生命(罗马书8:3;加拉太书2:16);但道德律仍然大有用处,不管是未重生的人,还是已重生的人,对所有的人都是如此(提摩太前书1:8)]。
但是我们注意到,律法早已铭刻在每一个人的良知里,使人能分别是非善恶(罗马书2:14-15)。 加尔文称它为,”内心的律法”。虽然,旧约并没用到”良知”一词,但其含义显然(撒母耳记上24:5,;撒母耳记下24:10;耶利米书31:33)而且新约也有如此明确的教导(使徒行传24:16;罗马书2:14-15;哥林多后书1:12;提摩太前书1:5;提摩太后书1:3;希伯来书10:2,22)。当罪使”内心的律法”变得模糊不清时,上帝便赐予成文的律法-十诫(请看,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第二卷8章1节)。这十条诫命是上帝在西乃山, 亲口颁布, 并亲手刻写在两块石版上, 而且记载在出埃及记第20章里。那么,至于那些没有成文的律法的人,上帝又是如何审判他们呢?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2:14-15里,解释了上帝审判世人的准则,这包括对没有成文的律法的外邦人与有了成文的律法的犹太人。对于那些外邦人, 上帝不会用成文的律法来审判他们, 而犹太人则会按照成文的律法受审判。使徒保罗解释,那些没有律法的外邦人,心里已有内心的律法铭刻在他们心里,就是“良知”或称“是非之心”;这个事实并不是因有一部分的外邦遵守律法而得到了证明,而是从所有人类的道德行为上得到了证明的。从人类行为上, 可看出人是懂得分别善恶对错的 (看出埃及记26:6-11)。这里所要说的重点是,在审判之日,上帝就是按这“良知”来审判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而不是按着他们从未听过的道德律法。然而, 除了铭刻他们内心的律法, 藉着所造之物, 他们就可以晓得有位全能的创造主存在, 祂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叫他们无可推诿 (罗马书1:19-20) 。他们没有律法,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就如那些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所以,上帝藉着祂的道德律法,已经向全人类,无论任何时代的人,启示了祂神圣的旨意。但, 上帝的律法对得重生和没有重生的人有不同的功能。对不悔改的罪人,律法是死亡的咒诅(加拉太书3: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但对于已蒙恩得救的罪人,律法可助他们照上帝的旨意去行。对于非信徒, 律法是死亡的道路, 因为他是在律法之下, 意思是, 他必须一辈子完全地遵守所有的诫命才能脱离咒诅, 但由于他失丧的境况 (因全人类已堕入罪与死的境况里) 而无法做到。然而,信徒虽然也同样无法一辈子完全地遵守律法,但因主的救恩而获得永生。-陈建成牧师